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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促进城市文明形象和管理水平提升,加强社会舆论监督作用,激发全社会了解、支持 、参与创文工作热情,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幸福指数,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广泛开展“不文明行为有奖举报活动”,特通告如下:
一、举报奖励内容
(一)行人闯红灯、不走人行道、过马路不走斑马线、翻越隔离栏等不文明行为;
(二)车辆乱停乱放、乱掉头、不礼让斑马线、不按交通信号灯开车等不文明行为;
(三)乱贴小广告、乱发名片、破坏公共设施、攀折花草树木和乱刻乱画等不文明行为;
(四)占道经营、门前五包不落实,践踏草坪、随地吐痰、随处大小便、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;
(五)小区内私搭乱建、乱堆乱放、种菜养禽、不按规范饲养宠物等不文明行为;
(六)其他有损城市形象的不文明行为。
二、举报方式
(一)拨打24小时举报电话12319;
(二)将手机拍下的各类不文明行为照片(视频)发送至smqszhcg@sina.com举报;
(三)当面到思茅区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局举报,地址:普洱市思茅区茶苑路28号。
三、奖励及使用办法
1.举报内容经审核采用,将择优在各类媒体“曝光台”使用;
2.根据举报内容质量及重要程度,对单条线索的首次举报人奖励20-100元;
3.将乱贴小广告、乱发名片、毁坏公用设施涉事人当场抓获并移交执法部门的奖励1000元,提供重要线索并协助抓获的奖励500元。
四、相关要求
(一)举报内容要求客观真实,不得编造、电脑合成及下载网络作品,为便于查证处理,举报需对具体情况进行说明,如举报行为发生的时间、地点、不文明行为实施人(车辆);
(二)宣传部门负责通过电子大屏、电视台、报纸、网站、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形式对举报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;
(三)举报内容需要核实查证并办理的,由区综合执法局转不文明行为发生地所属点长单位进行办理,各责任单位需及时核实并于24小时内容范围处理结果。
思茅区“百日风暴行动”领导小组办公室
2017年7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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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头条2017-07-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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